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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推进办事“无证明” 服务“有温度”改革
来源:安宁市委宣传部 编辑:刘凯雯 2021年04月08日 09:16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近日,安宁市印发《2021年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21〕2号),通过取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共享一批、部门协同一批“四个一批”的方式精简证明材料45个(含6个重复材料),共涉及15个部门,46项政务服务事项。

   “取消一批”,减轻群众负担

  安宁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昆明市市级单位清理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的证明材料,坚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在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键删除”。减免证明材料15个、涉及政务服务事项12项。

  “承诺一批”,提升办事效率

  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坚持“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在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实现只需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确保申请事项真实有据,就可免去提供相关证明的麻烦。减免证明材料14个、涉及政务服务事项21项。

  “共享一批”,打破信息壁垒

  按照“一门、一窗、一网”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系统”变被动收集证明材料为主动共享。坚持“凡是能通过市政务网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打破部门间数据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减少开具证明的需求。减免证明材料8个、涉及政务服务事项6项。

  “协同一批”,整合系统资源

  对暂不适用告知承诺又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的证明,坚持“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畅通内部核查渠道,通过工作群、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部门协同,由索要单位工作人员帮助群众和企业获取办事过程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减免证明材料8个、涉及政务服务事项7项。

  下一步,安宁市将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理顺理清办事流程,规范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结合民意访评机制开展回访评价,对办事过程中出现任意索要证明材料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最大程度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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