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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最小的共同体(2)
来源:大益文学院 编辑:王旌亚 2022年07月30日 15:08

  心中的欢乐或幸福感在每一个人那里都存在着。这是一个源泉。是的,欢乐与幸福不存在于时间的延续中,仅仅属于瞬间。仅仅。因此欢乐不要求进步,不要求发展,欢乐不存在于时间中,也不存在欢乐的进步。有,没有,就是这样,欢乐渴望得到重复。延续是幻觉,重复是真实的。一切最珍贵的事物都不存在进步,不存在于时间中。比如爱,自然,诗,音乐,信念,不是后来的一定先进。彼此也没有连续性,重复,变奏,再现,如音乐那样。

  欢乐触及了一个简短的谜,一个一旦说起就产生思想间断的谜。那就重复着吧,重复着看,凝视着雪山,目不转睛地,在短暂的疲劳之后。凝视着美的形象,重复着爱,重复着古老的行为与言语,一点都不需要改革。就像自然不需要进步,自然时序只懂得循环。

  自然是否会再次变成一个人的精神生活?自然事物和自然视域中的一切会否与一个人自身的其他经验领域建立起某种关联?除了美学经验,或通过美学经验,这就是说通过我们自身的感知能力和感性经验,与道德的或认知的领域建立起独特的关联。

  一个事物的意义不在于它在那里,而在于与整个视域的关联方式。

  所有写下的字都渴望成为事物本身。所有的事物都渴望成为字里行间缓缓到来的意义。在我无数次地写下“自然”这个词语时,自然的含义还迟迟地没有到来。

  身体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依然是语言符号所不能取代的。比如爱抚行为,卢梭在《论语言的起源》的开始部分对身体语言表现得十分钟情,在“手势语言”与“声音语言”的这一区分中,虽然二者同样“源于自然”,但在卢梭看来,手势语言或某种物质符号的表达来得更自然一些。作用于他人之感官的方式,基本上只有两种方式:动作和声音。在他看来,因为眼睛的表现力优越于耳朵,视觉优越于听觉,动作也就优越于声音,形象更富于表现力。关于语言的起源,卢梭有着更为美好的想象:爱造就了绘画。“爱或许也是言语的创造者。”“爱并不满足于言语,它对言语不屑一顾,因为它有着更生动的表达方式。”“对眼睛说话比对耳朵说话更有效。”当然人们还应该给予舞蹈——身体语言、身体符号的使用——更多的赞誉之词。身体作为表意符号在舞蹈者身上、在爱的表达者身上是极富魅力的事情。他暂时没有考虑仇恨与暴力使用的主要也是手势,以及对手势的物质加强方式。他暂时没有考虑,除了情爱的身体语言,肢体语言也是最具伤害性的自然语言,即暴力语言。

  双重性存在于这里:感性—温柔;感性—残暴。感性与美,感性与残暴,美与暴力。一切自然的事物都具有的双重性:生成性的和毁灭性的力量,生和死。

  感性,既通往救赎,也通往罪业,甚至人们说的爱也一样。

  感性的书写,犹如一种没有延续性的、时常中断的关于救赎的事业,然而表现得如同一种美学上的游戏。

  是否愈来愈多的主体的潜能不再为自身创造或投射一个对象?这几乎已成为当代主体性的一种内敛特征:虔诚、信仰的渴望并不为自身创造客体,善念与恶意经常滞留在无对象的状况,爱的情感也保持在主体自身内部而非对象化的处境中。是主体的认知功能增加了,不愿意将事物视为符合自身意愿的对象,还是主体的自由意志愈来愈消极,以至于不愿因为情感的投射带来对主体自身自由的束缚?还是主体意识到,善与恶,爱与欲望,信仰与虔敬,更多的是主体自身的属性而非一种客体的属性?一切对象化的潜能重新作为主体自身的能量回归于主体。而欲望冲动则为自身找到了更加短暂的“替身”,而非永恒的“本体”。

  时常涌现的虔敬与信仰冲动并不把主体推向信徒生涯,在另外的意义上,每个主体并不把自身的认知能力发展至哲学家,把自身的感受力通过机能性发展成为一个诗人或艺术家。尽管爱的情感总要为自身创造出客体。主体潜能的完全内敛与对一切潜能的客体化崇拜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平衡与倾斜的辩证法。

  使用语言之后让语言逃走,使用语言之时精心安排让语言逃逸的路径——跨越,分岔,变速,转向,断裂,萌芽,藏匿,让它“跟随一条逃逸的路线疾行:让语言痉挛”。

  当一种“吟唱”风格的话语出现,声音就开始极其欢愉地偏离言语意义的轨迹,向着另一种异质的意义领域偏离。线性的语义不再有什么意义,但意义感并没有消失,而是重新诞生了。语言不再指向语义,而是指向快乐。这是节日的、诗歌的、快乐的和情爱的话语。歌唱风格的话语是语义的享乐,意义的心醉神迷。歌唱所用的不再是符号和词汇,仅仅是声音的媒介,整个呼吸的肉身就是音素和义素的共鸣。

  一个初夏的记忆——站在胡同口等着烧饼出炉的那个小伙子是多么幸福,一个散发着麦香味和炭火味的世界属于他。生活的意义既包含了爱也包含着新出炉烧饼的味道。

  是的,有时候你侥幸没有生活在车裂、五马分尸、当街腰斩的时代。可是,其中看似人道进步,似乎更多地属于技术进步。

  这一经验或感受在你的心里无数次地活跃过,当你走过街头的时候,当你置身城市人群的时候,但一般都会轻轻地放走了这一莫名的感受,其中或许还夹杂着非道德性的体验,欲望的微妙波动与唤醒,新的希望或混淆视听于无尽的欲望萌发之中,米沃什对此感受的描写细致入微:“从未有人更深入地研究过,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少我们姑且称之为审美感受的那种经历。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的审美感受与艺术作品有关,大多数人是在生活的激流中,从他们自己所历经的事实中吸取转瞬即逝的自然审美乐趣。在城市里,人的眼睛会看到商店橱窗里五色斑斓的展品,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物,而通过想象力,就是看看路上的行人,也能从他们脸上猜出每个人的生活故事。当一个人在人群中行走时,他的想象力的运用带着某些情欲的特点,他的某种激情也接近于生理冲动。眼睛因能看到服装、看到灯光的闪烁而欣喜,比如,看到巴黎市场上成堆的蔬菜和鲜花、各种形状和色泽的鱼和水果,以及各种不同色调的鲜红肉块,都能给人带来愉悦,不一定要到印象派或荷兰人的绘画中去寻找这种愉悦。听觉能抓住咏叹调的片段、机器的轰鸣与鸟的鸣叫混杂在一起的声音、叫喊声、笑声。嗅觉记录不断变化着的气味:咖啡、汽油、橙子、臭氧、烤干果、香水。那些大城市的歌手已经用了很多篇幅来描写平淡生活中的喜悦之情。一个游泳者把自己托付给波浪,感受着身边自然力量的无限美妙,也会陶醉其中。说起大城市的一些伟大歌手,我想到了巴尔扎克、波德莱尔和惠特曼。似乎,参与集体活动所激发和强化的力量是基于对可能性的感觉,基于一直变化莫测、出人意料之事,基于人不断追求的奥秘。”(米沃什《被禁锢的头脑》)

  在任何一个时代,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里,美学的生活或感性生活既是人们逃避不如意、不自由的现状的一条逃逸之路,也是人们为之生活为之心系其间的美好感受;艺术的,尤其是艺术之外大量的、未命名的美学经验,既构建了一个生活的临时避难所,也好似一个终极意味的乐园。在传统的专制社会里,人们只要远离道德的与政治的风险区域,尽可以把审美经验作为一个乐园来经营,甚至干脆以之取代政治经验与道德实践的缺失。难道民主政治不是为着把这一美学经验进行最大限度的扩展吗?

  一切社会理念中都蕴含着情感与感知,从最初的律法概念到现代法律与政治概念,关于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概念中都深藏着人类的普遍情感,不要说爱、友谊、幸福、善、同情、怜悯这样一些本身即是某种情感状态的观念了,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无法离开这些基于情感、基于情感的共通感之上的共同观念。自由、公平、正义等人权与政治概念,与其说是一种由思维逻辑推导出的冷概念,不如说就是由一种热切的情绪所铸就,与其说这些理念是一种纯粹的政治与法律诉求,不如说是一种人类的情感诉求。与纯粹私人的,或某个利益偏执群体的情感诉求不同,这种普遍的情感诉求是得到人类感知与观念(即理性能力)认同的情感,是一种基于人类共通感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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