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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最小的共同体(4)
来源:大益文学院 编辑:王旌亚 2022年07月30日 15:08

  人喜欢的不是纯粹的精神,人热爱的是物质中的精神,最好是在物质形态中将物质元素吸纳干净即回收干净的那种精神。一种声音,一种言说、歌唱或琴声,总是属于物质(木质或声带)的或携带着物质元素的,没有某种物质属性,声音就无法出现,然而人喜欢的声音是一种几乎将其物质元素吸纳干净的声音,就像是纯粹的、几乎没有介质的精神那样,而滞留在声音中的物质属性越多,就令人越发感到不愉快。人们喜欢一种身体,是因为这个身体几乎是某种精神的表达,是美的显现,是青春与活力的情状,如同身体的物质性全部变成了一种透明的精神介质。人们喜欢一个面孔,是因为这个面孔几乎就是精神的化身,或许是美,或许是仁慈、智慧,或许是德性的显现。人们喜欢的是形象与观念的辩证法,是形象中的观念,甚至其中还隐约有某种“本质力量”的闪烁。尽管有时人们会意识到这些显现在形象中的观念或本质是一个假象,依然难免受到其诱惑。人们受到精神的诱惑,一定是这种精神呈现在某种物质形态之中,并且发生了一种可见的变化,那就是形象中的精神力量几乎将物质元素进行了彻底的转化,将它们转换为精神的可见性。

  与之相反,如果一种声音、一个气息、一种面孔、一个身体令人感到某种不快,那是因为其中的精神活力在降低,或已经丧失了精神。换言之,不快的因素是物质没有被精神所回收。比如,歌声中的一丝油腔滑调,面孔或身体上物质的堆积。这是精神与物质的辩证法。

  能够被形象化、个体化或主体化的观念,也能够恰当地显现为多样化或多样性。观念能够个体化或主体化,观念也能够拥有多样化的形象化与个体化,而观念的普遍性正在于它能够存在或重现于众多的个体化之中,但是观念却在主体化或个体化的时刻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表达,近似于特殊性。而观念的每一个主体化的时刻——肉身化、符号化、形象化——都充满另一种可能性,即观念已经从形象中蜕化。除了爱的情感,任何一种将一个观念主体化的形象视为观念的唯一正确体现的行为,都是在制造与信奉偶像。

  语言是爱欲的表达,语言是爱欲的工具,或语言构成了爱欲本身?斯坦纳描述说:“我们直观深处,对性伴侣欲望的展现和想象,与身体互动,与交合的品质、韵律、氛围互动。但是我们对于真正的身心交界、言语与性进入合而为一境界之处,几乎是毫无所知。在皮层与副交感神经系统,在语言中心与突触之间是否有关联?我们确实知道的是:自我暗示(自慰式的),譬喻,逾越的禁忌,和性言词暗语的嘉年华,无论是独白或对话,都是性行为本身的基本要素。我们谈性,对着自己及他人,在交合或性高潮之前,通常是过程中,也在之后。”(《斯坦纳回忆录:审视后的生命》)性修辞带来的快感是否隐含在对“禁忌”的逾越中?它是独白还是对话?是对伴侣的对话还是暗示着与性修辞的社会情境的逾越性“对话”?某个阶段的社会语境在词汇—性经验的不同层次,划定了语言上的“禁忌”“不可说或是语言地下层的界限”,“在性关系的过程里,人们细致舞动的韵律、姿态的渐快或慢板,都是由文字形成的节拍所构成。不同的语言有各种表示亲昵的言语刺激,随着语言社群、阅读能力的不同而各有特色”(《斯坦纳回忆录:审视后的生命》)。在性修辞中爱欲被语言所内化,爱欲与表述欲望的语言的交互作用中,在逾越禁忌中,欲望被戏剧化了。欲望主体的独白亦成为欲望主体之间的戏剧性对话,两种独白之间的瞬息对话构成了欲望的运动与流动着的欲望契合。何处是语义的脉动?何处是爱欲的闪烁?两性之间的语言交换与欲望的交换随着性修辞的隐秘层次而激增,身体—性关系的深层包含着一种性修辞—语言关系,一种违禁的语义关系。言说的爱欲与听力的爱欲,声音的爱欲与语义关系被颠覆的爱欲。

  语言携带着的欲望能量或无意识具有它特殊的渗透路径,当欲望的语言缺乏时,欲望面对着身体的不可渗透性,身体接触总是无法抵达它们渴望的深度,就像身体之间的关系的衰弱。欲望的语言是对身体不可渗透性的一种幸运的穿越。

  德·塞尔托引述十九世纪的神秘论者对上帝给予“贱人”的命名所产生的快感经验:一个神秘的夜晚响起了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它用一种辱骂性的“基础语言”说:“贱人”或“淫妇”“荡妇”,其中包含着“下流”的指责或“腐朽”的暗示,但被命名为“贱人”的神秘主义者感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对声音的至圣至伟的“仰慕”,他的神经对字真意切的命名感到颇为受用甚至通体舒泰。“它使人相信自己被承认、被了解,甚至是被爱着的。”(《历史与心理分析》)显然,信仰神秘论者对“贱人”这一命名或身份的理解中隐含着某种变异了的性欲经验。而当这一基于身体语言或基础语言的性修辞复归于语言与欲望的关系时则显示出其相似的身份“认同”与“服从”。就像神秘论者服从他的称谓那样,辱骂性的命名不再是一种辱骂,而是被当作一种快感来享用?为什么辱骂性的名称此刻产生了快感呢?这一声音像“上帝”一样揭穿了他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开始服从这个命名,他撕去了道貌岸然的伪装,开始扮演这个称谓的所指,他愿意让他的身体迎合“贱人”的能指符号以体验其被允许的、恰如其分的快感。正如神秘论者的体验发生在隐秘的场合,对常规语义的颠覆性运用并从中榨取到语义的颠倒所产生的快感,性伴侣对这个辱骂性称谓的欣然接纳也同样是发生在私密情事的场所。一个在白天、公共场所、公共语义中贬低、辱骂性的身体语言,粗鲁、污秽的语言变成了私密情事中的身体快感的源泉。快感的享用似乎不仅是身体器官的刺激,还包含着对社会性语义的颠覆,对身体的社会形象与社会定义的颠覆,对纯洁与淫荡的意义的颠覆。就像在神秘论者的信仰体验中所发生的神圣与淫秽的语义错置,最缺乏神圣性最没有神秘性可言的世俗的情事在语义的错置中竟然错觉般地企及了一种源自亵渎的神圣?

  性修辞是语义的解构,是语义残留物的嬉戏,是化为只言片语的声音,是旋律分解为节奏的音乐,是声音的抑扬顿挫,是气息与呼吸构成的临时的原始语言,指向欲望自身意义的异域,是陈词滥调永久更新着的不厌其烦的重复。

  感性的温和形式是宁静的愉悦,感性的激情状态指向了痛苦。前者是视觉的,是目光与视野的平衡,后者则是听觉的,感性指向了不可见的事件,感性拥有了自身的激情形式。作为一种敞开状态,感性总是携带着超额的感受,一种没有名字的疯狂的痛感。

  《原罪》:“爱欲是理性的灾难,彼此对立的人之间致命的吸引力,有如爱欲产生于完全相反的两极,产生于对立的磁场。爱欲在人的动物性和人性的两极摆动,一端是温情,一端是残酷。一部深刻的电影最后结束于欲望逻辑的混乱。”

  她的迷人之处在于她懂得一种“身体健康的精神分裂”之奥秘,她的欲望对人具有捕获作用源于她深深懂得欲望的微观分裂,通俗一点说是深知欲望的多层面,欲望的情感层、理性层与非理性层,即欲望的纯身体层面的语言:不是任何一种具有现实性的欲望,而是作为一种最放纵的幻想。这是一种前个体的、前人格化的欲望。她知道不能将一种前人格化、前个体性的欲望与个体欲望相等同,这一隐秘的欲望幻想与人格化的欲望无关。她总是能够美妙地掌控着一种与自我相分裂的幻想,这是她生命中最初的时刻,欲望刚刚萌发的时刻,一种没有确定欲望客体——或者只有最不具有可能性的幻想形象——的欲望,她将身体想象成一个最放纵的欲望主体,并从自我的理性时刻分裂出去,甚至也从她的情感欲望中分裂出去。或许其他人也有过欲望的分裂,但她在后来的生活中,一直保持着欲望主体的分裂能力,这一欲望主体中停留着一个令自身感动与迷惑的时刻,停留着一个欲望萌动时刻的天真无知者。欲望主体自身是一个性福的谜团。在欲望主体的分裂中享受着无辜的放纵。当其他人为自身的欲望寻求一种符合情感需求和生活价值标准的欲望客体时,当其他人追寻着欲望客体,并期待将欲望客体的获得永久化且视为最终幸福的时候,她深深地懂得了欲望的弥散,或许人们也懂得欲望客体的非确定性,然而她的欲望迷人之处在于她了解欲望主体的弥散性。当人们为了欲望主体与欲望客体建立了联系而快乐,或为失去了欲望客体而痛苦时(多么普遍的一种可笑的悲剧,在她看来),她却能够把欲望主体的弥散当作一种自足的性福。当人们将欲望个体化、将欲望人格化并饱受随之而来的幻灭与挫折并为之痛苦时,她以一种微妙的方式绕开了欲望主体与欲望客体的制度性配置,也绕开了对欲望满足形式的一种情感性的配置。在欲望中,她的身体—身心并不是单一的欲望主体,她同时扮演着欲望客体的身份,仿佛她是欲望的主语与谓语,她是欲望的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事实上她根本不是欲望主体也不是欲望客体,她是弥散的,如同欲望本身的弥散性一样,她是欲望分子,她是无法辨认的无限分裂的元素化的欲望分子,与燃烧、爆炸、弥散、分裂、飞舞的欲望分子混合在一起,将欲望从欲望主体中分裂出来,将欲望从欲望客体中解放出来,将欲望从它的客体化或实体化的堕落状态中救赎出来。一旦欲望主体落入个体化的窠臼,一旦欲望客体被人格化或实体化,欲望就死去了。她是欲望的拯救者。此刻她不会从欲望的外化形象中认出欲望主体,也不会从欲望的无人称中辨认出欲望客体。陶醉发生在前个体化阶段,幸福发生在欲望的前人格化的时刻。此刻她讲述着她最初的欲望的幻想,那些词语根本不是故事,甚至也不单是幻想,她吐露出一些言辞就是肉身成言,是肉身的分子,似乎欲望的充盈需要另一种方式的流动,那些在放纵的氛围中涌流的言辞是欲望的微粒,非个体性和前人格化的欲望分子之间的撞击与弥漫……

  这是她的神秘变形记,在某个闪光的瞬间,从她愈来愈完善的人格模式中瞬间分离出非个体化的存在,就像从一个略显沉重的世界轻盈地脱身,成为一种非人格化的欲望分子,她拥有动物层面的朴素欲望,一种向欲望的动物性的生成,但又是朝着最人性向度的一种复归。这是善的回归,一种将生命当作自身目的的善,摒弃将欲望视为手段的习俗;这是善的复归,无边界地向世界敞开,它的最高形态则是欲望主体的弥散与无限分裂,也允许他人进入非个性化的自我。她没有把欲望主体引向背离其自身的结果,没有引向欲望客体的实体化或物质化,她将欲望引向生成性的动物,生成性的自然,在前人格化的状态中万物在其中萌动……

  欲望主体的人格化是欲望的消失,欲望客体的实体化是欲望的死亡,她的欲望是不及物的语言,是欲望的诗篇,欲望的音乐。最无忌的快感存在于非人称的欲望中。与之相反,欲望的人格化与实体化则是欲望的世俗散文;与之相反,欲望分子的淫荡变成了幽灵式贵族的诚实。一种来自深处的自我否定与确认:她颂扬了欲望的诗学,摒弃了欲望的散文。

  她在一种音乐般的迷惑中自问:这是自我的仪式还是爱的仪式?自我的仪式排斥了交换,即使是爱欲的交换亦不在场;这是自由的欢乐庆典,分裂的自我之间的相互和解与祝福。这是没有自我的仪式,唯有快感的沉迷在场,非个体性的肉身化为陶醉。欲望的秘密即在于不在场、不及物、分解、分裂、尘埃化、微粒化,最微弱的颤动转化为陶醉。

  思想仅仅涌现在情绪激荡的地方,思想仅仅出现在感受力活跃之处,思想似乎是概念所排斥的那些状态的一个副产品。

  在所有的知识领域,人们习惯性地把情绪作为一种干扰因素处理掉,当然也要将主观性排除掉。然而在人文学科,在文学、诗与哲学领域,或许也在社会学领域,情绪恰恰是关于环境的一种陈述,情绪是关于现实世界的一种报道。情绪不是知识的纯粹干扰因素,而是知识的生成因素,是避免知识成为权力的附庸从而因微末的利益而固化的因素。而主观性,几乎就是逃出权力与支配关系的唯一途径。主观性,几乎就是希望原理的另一个名字:一个在出生地被使用的名字,一个本名。

  事实上,自由,尊严,爱……从字面到事实,都闪耀着一种主观性的光芒。一切事物与表象之上,主观性地闪烁着被称为美的、伦理的、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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